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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公示案例,属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发布,未经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许可,不得转载。

越动体育:拒不履行退款承诺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04-08

投诉来源: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 

投诉人:杨女士

投诉对象:深圳市越动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

投诉内容:(以下为投诉人诉称)

本人于2024年2月29日在该商家处支付17280元购买平衡车课时包。后因孩子不愿意上课,未消费一次课时,本人遂向商家提出了全额退款申请,商家不予退款。

调查、调解情况:

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收到消费者投诉后,立即联系消费者及商家核实情况。经我会调解,商家承诺2024年3月24日为消费者办理退费,到期后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消费者,发现商家并未按照约定时间退款。多次催促商家退款无果,后工作人员向商家发送约谈函,商家签收后未按要求配合处理投诉。经查,该公司注册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大磡社区大勘瑞丰厂东区11号104。

后续措施:

针对该商家不诚信的行为,市消委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今日头条、官网以及深圳新闻网、i深圳APP、都市频道、FM105.7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。

市消委会将持续关注消费者投诉问题的解决,并视情况按照国家赋予的法定职责,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行政部门移交投诉、信用推送、支持消费者起诉等手段,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消费提示:

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: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,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,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:

(一)与经营者协商和解;

(二)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;

(三)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;

(四)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;

(五)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